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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 杰出人才工作签证

签证介绍:
O-1工作签证 (Alien with Extraordinary Ability or Achievement)是1990年美国移民法新列的工作签证,属于签发给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中具有杰出才能的人赴美工作的一种非移民工作签证。

 

签证优势:
O-1签证没有延期限制。 O-1签证通常在合同工作或履行期间有效,最长为三年。

 

适用人群:
O-1签证适用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务、体育方面杰出的外籍人士,或者在电影电视行业能够被国家或者国际认知并拥有卓越成就的外籍人士,以非移民身份在美国工作。

 

申请条件:
申请O-1A签证需要证明受益人获得过如诺贝尔奖之类的国际性大奖, 若没有则需要证明具有以下至少三点内容:
1.在专业领域获得国际或国内认可的奖项;
2.为经过国内或国际专家认可的有杰出成就的著名团体或组织成员;
3.专业或主流期刊,报纸或其他主流媒体报道过受益人以及受益人工作的作品;
4.在所在科学,学术或商业有关领域做出了原创贡献;
5.在专业期刊或其他主流媒体上发表领域内的学术文章;
6.高收入或服务酬劳的合同或其他证明;
7.以评委会形式或个人参与对领域内人士作品的评审;
8.在有盛誉的组织机构担任重要职务。
如果受益人的职务无法满足以上标准, 申请人则需递交具有相同效力的证据证明受益人的能力。

申请O-1B签证需要证明受益人在领域内获得过重要的国内或国际性大奖的提名,如奥斯卡金像奖,艾美奖,格莱美或美国导演工会奖,或满足以下至少三项内容:
1.在盛大活动担任主要嘉宾或是在影视作品里担任主要角色,可以影评,广告,新闻,期刊发表物,合同或是荣誉的形式证明;
2.成就获得国家或国际认可,可以影评或其他有关受益人的公开材料,如报纸,主流报刊,杂志或其他出版物证明。
3.在受报纸,主流期刊,出版物或表彰会发文认证的著名组织机构中担任主要职务;
4.在领域内取得杰出的商业或其他成就,通常通过领域内职位,评价,票房成绩,电影和电视评价以及其他被主流杂志,报纸和其他出版物报道的成就来证明;
5.成就受到领域内机构,评论家,政府机构或是其他受认证的专家的重要认可,该认可证明中有明确标出评价人的权威,专业和对受益人成就的认知;
6.领域内高薪或其他服务酬劳的合同或其他证明。
若在艺术领域工作的受益人无法满足以上的标准,申请人则需递交具有相同效力的证据证明受益人的能力(但是此类例外并不包含在电影和电视领域工作的受益人)。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美国移民局递交Fornl-129,在真实的工作需要前1年递交。最晚不晚于45天前递交。
2.咨询建议书:申请人需要递交由市查团或者劳工部以及由特走机构所出具的咨询建议书原件给美国移民局,如果是电视电影行业的申请人,需要到专门的管理机构进行咨询。
3.特殊情况:如果申请人证明同行业没有类似的咨询建议机构,可能豁免咨询。如果申请人前两年内有递交过咨询建议书,再申请可以豁免提交咨询建议书。
4.电请批准后,可以提出签证用请。

 

审理周期:3-6个月
 

202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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